拉普蘭~聽起來很陌生,
拉普蘭其實是挪威、瑞典、芬蘭三國極圈以北區域的通稱,
而且在這裡,三國的國界開放,遊客可自由交通往來。
拉普蘭有個Everyman’s right的規矩,
任何人都有權在所有土地、河流上停留、過夜或採食植物,
像採食土地上的漿果或蕈類,
即使在私人土地上,主人亦不能阻止
(難怪照相時常忘記自己的我,
經常會不知不覺踩進人家的圍籬內,
也不曾被吆喝過呢,
看到東方臉孔可能也會原諒我這個『青仔叢』哈哈)。
當然,在享權利的同時,還得注意義務,
尤其是注意用火、清理營地、不要驚擾馴鹿等。
馴鹿是拉普蘭最具經濟價產的生物,
鹿乳、鹿肉都是原住民的營養來源
(味道和羊肉很像,肉的色澤是紅色,
如果不喜歡羊臊味的人請盡量別一次下手拿太多,
因為沒吃完很沒禮貌,
應該一次拿一點點,如果敢吃再去拿,
我不喜歡那個味道,因為常分辦錯誤,
索性紅色的肉類都不選,
有一次拿到鹿肉湯「沒法分」,要喝完它,真的很痛苦,
不過擁有堅強毅力的我加了蔬菜與紅茶,
極力將味道做調整,總算把它吞完,好恐怖的經歷。),
皮毛可製作保暖的服裝和帳篷,
還好,現在來拉普蘭不用住在這種帳篷,
每年脫落的鹿角則是製作手工藝品的好材料。
說到這兒就要問大家囉,
耶誕老人的雪橇是馴鹿還是麋鹿拉的?
約6000年前,沙米(Sami)人從東邊抵達芬蘭,
可能是芬蘭最早的居民。
西元1世紀左右,游獵部落進入芬蘭,
迫使居住在中、南部的沙米人往北遷移。
瑞典在13世紀侵略這個地區,卻賦予其相當大的自主權。
拿破崙襲捲歐陸時,俄國趁機入侵、併吞芬蘭。
但是同樣的,芬蘭仍擁有相當大的自治權。
古往今來的征服者似乎只在乎土地大不大,
不在乎土地的經濟價值,
或者,有土斯有財,
參觀完沙米人的生活博物館,實在佩服他們在這片極地的艱苦,
不過,另一種思維轉念一下,
他們擁有美麗的山川,也是一種幸福,
像住宿點的伊瓦洛,至今仍是縈繞腦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飯店餐廳請他裝熱水-要價2歐元,
而芬蘭的第一大湖-伊納利湖也在這兒,
世界上最北端的麥當勞也在這裡,
不過進去前要提醒你們一下,
算算一個漢堡要一兩百塊,不騙妳喔。
最後,幫聖誕老公公拉雪橇的是馴鹿。
- Jan 01 Tue 2013 07:38
在北極圈的拉普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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